甲方(轉讓方):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/身份證號:
地址:
聯系方式:
乙方(受讓方):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/身份證號:
地址:
聯系方式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甲乙雙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誠實信用的基礎上,就小火鍋技術轉讓與推廣事宜,達成如下協議,以資共同遵守。
第一條 轉讓技術內容、范圍與形式
1.1 技術名稱:小火鍋標準化制作工藝及配套運營體系(以下簡稱“該技術”)。
1.2 技術內容:包括但不限于核心湯底配方(含底料、調味料配比與熬制工藝)、特色蘸料配方、食材預處理標準、設備操作規范、門店運營管理手冊、品牌視覺識別系統基礎應用指南等。
1.3 轉讓權利范圍:甲方授予乙方在 __(具體區域,如:XX省XX市)范圍內,非獨占性的使用、生產、銷售基于該技術的小火鍋產品及進行相關推廣活動的權利。
1.4 轉讓形式:本協議為技術使用權轉讓及配套技術服務,非技術所有權轉讓。
第二條 技術資料交付與驗收
2.1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 個工作日內,向乙方交付完整、清晰、可實施的技術資料(紙質及電子版)。
2.2 乙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后 個工作日內,依據資料清單進行核對驗收。如有異議,應書面提出,甲方需在收到異議后 __ 個工作日內補正或說明。
第三條 技術指導與培訓
3.1 甲方應派遣技術人員為乙方提供 次現場技術指導與培訓,確保乙方核心人員( 名)掌握該技術的核心操作要領。
3.2 培訓地點為乙方指定場所,培訓期間甲方人員的差旅、食宿費用由 方承擔。
3.3 技術指導與培訓應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完成。
第四條 轉讓費用及支付方式
4.1 本次技術轉讓與推廣的總費用為人民幣 元(大寫: 元整)。
4.2 支付方式:
4.2.1 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,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款,計人民幣 元(占總費用 __ %)。
4.2.2 甲方完成全部技術資料交付并經乙方書面確認后 日內,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,計人民幣 元(占總費用 __ %)。
4.2.3 甲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技術指導與培訓,且乙方試制產品經雙方書面確認達標后 日內,乙方向甲方支付尾款,計人民幣 元(占總費用 __ %)。
4.3 甲方收款前應向乙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發票。
第五條 技術推廣支持(可選/根據協商)
5.1 甲方可在本合同約定的轉讓區域內,為乙方提供為期 __ 個月的初期市場推廣支持,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營銷方案建議、開業活動策劃指導等。
5.2 雙方可另行協商,由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其關聯品牌進行推廣,具體授權范圍、期限及費用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約定。
第六條 保密條款
6.1 乙方應對從甲方獲得的所有技術資料、配方、經營信息等承擔保密義務,未經甲方書面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。
6.2 本保密義務不因合同的變更、解除或終止而失效,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__ 年。
第七條 保證與承諾
7.1 甲方保證其是本合同所轉讓技術的合法擁有者或有權轉讓方,該技術的轉讓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。
7.2 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完整、準確、有效,能夠達到約定的商業應用標準。
7.3 乙方保證按照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指導進行生產與經營。
第八條 違約責任
8.1 若甲方提供的技術存在權利瑕疵或根本性缺陷,導致乙方無法實施的,乙方有權解除合同,甲方應返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,并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。
8.2 若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轉讓費用,每逾期一日,應按逾期金額的 ‰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。逾期超過 日,甲方有權解除合同。
8.3 任何一方違反保密義務,應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。
第九條 爭議解決
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,雙方應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十條 其他
10.1 本合同一式 份,甲乙雙方各執 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0.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。
10.3 未盡事宜,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,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
(以下無正文)
甲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簽字):
委托代理人(簽字):__
乙方(蓋章):
法定代表人(簽字):
委托代理人(簽字):__
簽訂日期: 年 月 日
簽訂地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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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4-28 16:43:32